湖北省粮食局通报全省涉粮重点案件查处情况
21.07.2014 14:10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管,2013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打白条”“转圈粮”“顶包油”和违反地方储备粮管理等案件,有效震慑了粮食流通违规行为。近日,湖北省粮食局对查处的4起典型重点案件进行了通报。
经省粮食局和有关市县粮食局查实,在2013年油菜籽国家临时收储政策执行期间,某央企下属湖北公司、武穴市某棉业公司、潜江市某油脂公司在承担国家临储菜籽油委托收购加工业务过程中,购买进口菜籽油或上年生产加工的国产菜籽油充抵国家临储菜籽油,或将政策启动前已收购加工的自营菜籽油转入国家临储菜籽油,严重违反了“严禁从现有库存陈油中划转或直接收购菜籽油入库”的政策规定。根据省粮食局的处理意见,荆州、黄冈、潜江市粮食局分别给予违规企业2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行政处罚,已入库的菜籽油全部退出国家临储菜籽油库存,取消3家企业的政策性粮油收储资格。上述3家违规企业,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中储粮直属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分。
嘉鱼县某粮食储备库在承担2013年县级储备粮收储任务中弄虚作假,虚报县级储备粮库存,造成县级储备粮“空库”,严重违反了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省粮食局责成咸宁市粮食局给予该企业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省粮食局将有关情况向嘉鱼县进行了移交,嘉鱼县委对违规企业和嘉鱼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理。
湖北省粮食局要求各地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粮食政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1.07.2014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