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出台意见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

02.02.2016  11:3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湖北省审计厅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意见》,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划出三类政策界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审计服务改革的支持、保障和促进作用。

该厅要求,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审计理念,客观、全面、发展地分析研究处理资金整合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提出三类审计执法政策界限,坚决支持和鼓励各地各部门的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创新举措的的“五个有利于”政策界限。要求对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的资金整合探索和创新举措,只要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促进政策落实,有利于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加快资金分配使用,有利于推进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要坚决支持并推动不断总结和完善。

二是明确资金整合使用“四个不”审计执法界限。要求正确处理资金整合与原资金管理制度的关系,要以资金整合规划和方案作为界定资金投向和使用是否合规的依据,不以原有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作为衡量标准;不得将跨科目调剂预算、跨部门或项目拨付资金等打通使用资金的举措,作为预算执行不严格或挤占挪用资金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将整合中调整资金投向、变更实施项目的行为,作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不以整合前各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对整合后的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三是明确审计应予查处的“五类”问题和行为。要加强对落实资金整合政策情况的审计,对划地为牢、各自为政,抵制和阻碍资金整合的不当行为,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整改;对将统筹资金用于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等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揭露和反映;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追责和处理。

该厅同时要求,要强化跟踪问效,积极开展整合资金绩效审计。抓住项目落地、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等重点环节,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综合审查和评价项目实施的效益、效率和效果,为各级政府考核整合成效、完善整合方案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着眼宏观,认真分析和反映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县市政府完善资金整合推进机制,科学高效推进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整合资金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进资金整合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和使用效益最大化。(刘启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