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施五大工程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湖北将通过实施“产业提升、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五大工程,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一是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加快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加快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现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农业发展创新、民生科技产业“五个提升”。
二是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全面激发湖北创新潜力。全面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促进湖北和中部技术市场的开放共享、高度融合,实现创新资源的空间集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培育100家技术转移中介(示范)机构,培养1000名技术经纪人。完善成果转化引导机制。探索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非商业化科技成果通过转让实现技术转移和转化。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三是实施“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技术创新主体。着力破解科技型企业总量偏少,高新技术骨干龙头企业规模不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等短板。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技术研发机构。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进一步完善孵化器创业服务工作体系,提升服务功能。通过改革科技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引导资金、项目、人才、平台等各类资源向创业一线聚集。
四是实施“创新基地建设工程”,整体提升湖北省区域创新能力。将东湖高新区建成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带动支持襄阳、宜昌、孝感、荆门等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提升全省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武汉、襄阳、宜昌“一主两副”三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依托高校院所或行业骨干企业,部省共建一批特色鲜明、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重点实验室。
五是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建设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一批与湖北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海内外高端人才、拔尖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和“万名创业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引导科技人才到生产和基层一线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