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项清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7.05.2017  16:00

  日前,全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提出将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的“小金库”和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方案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均纳入清理内容。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专项清理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7年4月至2017年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省、市、县各级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清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重点检查对象为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单位;其他检查中发现有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的和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零问题”的部门和单位。

  方案强调,各级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311-66650509。电子邮箱为: [email protected] 。举报邮政信箱为: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11号。邮编为:050051。(记者刘清波 通讯员何菲、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