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责八清理:土地出让逐宗清理 重点查纠违规行为

25.04.2016  05:28

按照市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国土部门将重点查处纠正土地出让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提高土地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本次清理工作主要是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提取)逐宗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出让方案编制不全面的问题。
是否依据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宗地出让方案等;

(二)供地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协议出让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是否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等;

(三)供地过程不规范的问题。
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是否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出让底价是否经过评估、是否经过集体决策等;

(四)出让价款征缴不合规的问题。
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是否存在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价款问题等;

(五)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是否对已供地项目进行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否存在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问题等;

(六)地方性文件不符合国家及省政策的问题。
是否出台过土地出让方面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是否进行过地方性文件的清理等;

据介绍,清理行动启动以来,全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清理自查,对供应的土地,逐宗从供地前出让方案编制到供地后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并填报《出让宗地情况登记表》、《协议出让土地情况统计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情况统计表》。

据介绍,市国土局已经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违规出让土地问题清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分类处理,能够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分门别类,逐条逐项的列出整改措施、完善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帐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