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正定新区环保局、循环化工园区安监环保局:
为做好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请你们结合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河北省2015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5〕101号)和我局《关于加强制药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石环办〔2015〕12号)文件要求,将2015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并谋划201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年度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15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及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防[2010]384号)情况;2015年重点企业审核基本情况(附表1)本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完成情况;共实施无/低费、中/高费方案几项,投入资金,取得的各项经济、环境效益,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典型示范、对不按要求开展审核的查处情况、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提高政策法规执行力,加大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凡是未按要求完成2015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二、谋划2016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谋划2016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对国省控重点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双三十”企业、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必须列入名单中。
三、注意事项
(一)此项工作总结将作为2015年度目标考核和向省环保厅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依据。
(二)2015年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未验收(含验收未通过的)的,具备验收条件的,如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请在工作总结中注明,一并上报。
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市局污染防治综合处。
附件:1.石家庄市重点行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2.2016年度拟列入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联系人:宋鹏佳 联系电话:85874474
邮箱:[email protected]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