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峰:"负面清单"管理改革激发出更大的市场活力
日前成都高新区“探索负面清单并展开试点”的消息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虽然该改革的内容尚在修订未对外发布,但科技日报采访成都高新区多位职能部门官员及社科院专家,报道了负面清单改革如何出台、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三单管理具体如何操作、有何实际意义。(《成都晚报》)
“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虽非成都高新区首创,但其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有质的区别,可以说其也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的一次积极有效探索和实践,《科技日报》聚焦成都高新区“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聚焦的是力量,释放的是活力,激发的是动力,传递的是发展力。
正如此,在日前成都高新区关于《2014年改革创新工作要点》起草修订情况通报会上,一则“探索负面清单并展开试点”的消息,成为媒体关注焦点。
关注是因为其别具一格,关注是因为能更好的适应发展,关注更是因为其能激发出市场的活力,并且“负面清单”还能聚焦产业力量,让市场主体进一步对照自检,让行政管理“放包袱、抓重点”,最后彻头彻尾地释放出力量,激发出市场的活力。
或许,大家都觉得,这可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好人”“坏人”一起管。其实并不是,成都高新区的“负面清单”,是在提出了“好人、坏人”标准后“专抓坏人”的改革,就是把管理延伸,把管理的手臂提前,就在“准许清单”内已经进行明确,采取“资格准入条件格式化”改革,即“对于行政审批业务,将把审批、前置条件罗列清楚,申请人只要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的步骤要求办理,就应该通过审批。
这就是与众不同,更是活力的源泉,也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作用。
市场的活力掌握在市场的主体之中,市场的主体就是那些进入市场的企业,或者说是个人团体。往往由于我们管的太死,审批权力太大,从一定程度上说,约束了市场主体的活力,束缚了市场主体。市场主体进入审批,总觉得有管理者的把关,有管理者的审批,审批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最后市场主体是被动的,而市场的管理者主动作为,却是“出力不讨好”。
引入“负面清单”后,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这样让市场主体对照自检、事先自行调整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不仅对行政管理是“放包袱、抓重点”,更能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显著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激活市场活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让市场主体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彻底激发出市场的活力,就是先修好渠,引入活水,“负面清单”管理就是为市场修渠,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最后水到渠成,激发出了市场的活力,带来的更是发展的力量和民生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