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27.03.2015  11:52

李佩云

今年两会,“创新”一词37次出现在政府报告中,“创近10年来词频新高,几乎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创客”这一新词也走进其中。“创新”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推动着社会一次又一次的跃进和突破,但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从未像现在这样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创新何以被国人寄予厚望,饱含期待?

创新就是创造性地破坏”,20世纪著名的经济学家和企业管理思想家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和经济周期性波动的秘密——创新关乎产业景气循环,关乎社会的福祉。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迈向新的周期,既要保持中高速增长,又要向中高端突破,实现质量的大幅提升;既要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又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现提质、增效、节约、环保的共荣,使得我国经济和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强思想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创新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更走进了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创新”一词不再是时髦的流行语,更是恰到好处的及时雨。

但要明白,创新不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创新是实实在在的行动,需要适宜创新的社会环境,需要对现有的社会心理、体制、机制进行深入反思,需要政府、社会、个体的共同努力,才能开出炫目的花朵。激发创新活力,政府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政府应该做到“有所不为”和“有所必为”。所谓“有所不为”,就是要管住权力乱伸的手,继续简政放权,为创新活力的自由生长提供稳定的市场环境;所谓“有所必为”,就是要改革现存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论证和规划国家科学技术发展重点方向,全产业链式整合“产、学、研”,提升科学技术的成果转化率,同时加大对科技的专项投入和支持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范围,积极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为创新活动保驾护航。

总之,只有全面深化改革,冲破体制机制的藩篱,创新创造的活力才能充分涌现、竞相迸发,才能促进经济社会新常态下的大发展。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