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提出我省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到2020年,河北国企要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河北省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和“走出去”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明确国企改革如下目标: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集团层面股份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上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系统成熟,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2017年底前,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加快转型升级,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优势支柱型产业的产品工艺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明显提升,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取得重大突破。
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18年底前基本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机构,政策性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