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17.05.2016  00:22

 

  5月11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发〔2016〕6号),对全市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分为6部分21条,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石家庄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提出了大力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期望。

        《意见》提出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突出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机制、合作形式和管理模式五大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到2020年,把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意见》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打造“五大平台”,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打造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现代流通、农村合作金融、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产权交易“五大服务平台”,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为农服务的体制机制。从组织架构、治理机制、管理模式三方面,推进组织体系创新,强化体制机制支撑。三是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从明确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几方面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强化基层基础支撑。四是创新经营服务体系,壮大为农服务的经济实力。从加快推进集团化发展、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三方面,推进社属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要重点从建立健全领导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三方面,强化对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和保障。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市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要在加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县区社领导班子;要加强政策资金支持;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