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09.09.2015  16:22

 

近日,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唐山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5〕12号),就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安排部署。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供销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唐山市实际,提出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视和希望。

方案》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属性、职责定位、服务理念。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要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建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大力推进“组织+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坚持公益为先原则开展配套经营服务,有效提升“三农”工作效率,切实增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部署,完成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方案》强调,要重点围绕三条主线,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以增项目、转模式、建平台为重点,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二是以组集团、建园区、壮龙头为重点,创新经营体系建设,强化为农服务支撑。三是以建机构、强合作、调机制为重点,创新组织体系建设,健全为农服务保障。

方案》要求,要重点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权益保障等7个方面强化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各级政府对市、县两级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供销合作产业园区项目和乡、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站)项目,以及供销合作社主办建设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等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可以视同农民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