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四项措施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2.03.2019  23:42

  一是服务上做“优”。建立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和签约激励机制,明确签约服务费和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在内的基础性服务包,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稳定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二是技术上做“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和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社区护士专业护理技能培训、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着力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基层医护人员服务能力。三是质量上做“精”。加强护理队伍建设,落实护理人员配备、岗位管理,保证临床护理人员数量;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处理模式;完善药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滥用,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四是监督上加“强”。加强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业务、资金巡查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骗保、收受药品回扣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制度,以评促建、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