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法院:法官下乡调研民调机制
16.06.2014 18:54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涿鹿法院城镇法庭法官一改总是坐堂问案的被动工作方式,他们主动来到基层,调研民情,向民问计,寻找更好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
该庭法官下乡入户走访群众,就群众中存在和已经解决的民事纠纷进行调研,遍访案例、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同时走进当地乡镇司法所,与其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就民事纠纷的调解机制进行沟通座谈。
座谈中大家结合正在开展的“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畅所欲言并达成一定共识。针对经过乡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事纠纷,乡司法所进行跟踪处理,具体分二种情况予以处理,一是经乡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但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庭针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审理,主审法官与乡调解委员会的司法员就协议的效力进行沟通后,再进行审理;二是经乡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如进入诉讼程序,主审法官可邀请乡调解委员会的司法员、人民陪审员或相关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以上调解模式与诉前调解机制相结合,可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最大化的化解矛盾。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本文来源: 法院
16.06.201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