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涵洞吞人案已赔偿,城市良心何时修复?
广州市白云区“涵洞吞七人”惨剧发生后,死者家属和有关部门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一度陷入僵局。记者10月15日获悉,调解人员及法律援助律师通过讲解法律法规,逐渐消除了家属的顾虑,赢得了家属的信任,家属最终同意接受每名死者30万元的补偿金。目前,家属们已经拿到赔偿款。(10月16日《广州日报》)
经过调解人员与律师的努力,相关部门与涵洞溺亡者家属终于了达成赔偿协议。这也算是对死者的一种告慰。但是赔偿金无法挽回七条鲜活的生命。虽说司机在未判明路况安全的情况下贸然进入积水涵洞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是,城市涵洞导致一车七人罹难,不仅是司机的过错,市政、水务与交警、城管部门也不能免责。我们不能因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忽略相关部门理应承担的责任,也不能让纳税人的钱稀里糊涂为相关部门的过错买单。
先说城市市政、水务部门的责任,既然道路是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有关部门就应该保证公民安全通过这些地方。天降暴雨是事实,但是暴雨造成桥下积水深达数米也暴露了城市排水设施缺位的软肋。市政、水务部门不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与管理,不想办法及时抽排积水,导致桥下积水淹没车辆,直至吞噬无辜生命,显然难辞其咎。这其中既有城市排水管网不畅的客观原因,也有市政、水务部门工作缺位的主观原因。据附近居民介绍,这个涵洞一遇下雨就会被淹,早前积水也埋了一辆车。而且,遇难者全家失联三天以后才被发现。地下涵洞积水如此之严重,汽车被积水吞没几天时间,城市却根本不关心,直至淹死了人,群众报警了,才有警方介入救援。城市消极应对暴雨侵袭,如何不出事?此外,积水涵洞缺乏应急照明设施与醒目的警示标志,造成司机无法看清路况。也暴露了城市应急管理机制的缺失。
再说交管、城管部门的责任。暴雨强度空前,涵洞积水深达4米,已经对过往车辆、人员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面对暴雨持续、积水未抽排的险情,交管部门、城管部门为何不采取措施封闭地下桥入口与出口,安排人员执勤,安装应急照明设备,提醒过往司机、行人?一车七人罹难既有驾驶人经验不足、判断失误、应急知识缺乏的原因,更有交管、城管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当的因素。
生命无法挽回,但是痛定思痛,反思事故原因,寻求安全对策,十分必要。对此,不仅司机朋友要牢记安全使命,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谨慎驾驶,不能逞强冒险,重蹈事故覆辙,有关部门也应该反思自身工作软肋。雨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城市排涝防汛设施不能应对暴雨袭击,涵洞积水一下子淹死七人,显然不是小问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增强责任意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地下,健全城市公共设施,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增加城市排涝能力,让市民少受“淹城之苦”,提高城市应急水平,避免类似悲剧重演,方能体现政府的良心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