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根治“形象工程”,先把钱袋子管好
各地治理清单显示,全国已叫停663个“形象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有418名个人被查处。据报道,多落马官员在任期间都曾大搞“形象工程”,申维辰主政太原期间将原本规划为公园的地区建为“新地标”,并将新建大片住宅“推倒重来”,引发市民强烈不满。(10月15日《京华时报》)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显现,一些个别问题也正在进行整治。比如,全国范围内查处了几千名“走读干部”;再比如,随着一些地方贪官的落马,600余个“形象工程”被叫停。应当说,这些都有些激浊场清、拨乱反正的味道,也给予了地方百姓以更大的公平和信心期待。
然而,“形象工程”在我国根深蒂固,形成原因盘根错节。即便如此,对于“形象工程”,仍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定义,也没有一个严格的判断标准。一些高大上的工程,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市民,也很难一打眼就可以断定这就是传说中的“形象工程”。当下,媒体报道的“形象工程”,也其实只有两类:一类是,落马官员主导的工程,很容易被定义成为“形象工程”,而在位的官员主导的工程,则认定起来非常有难度;二类是,一些工程没有建完就遭到拆除,这显然是“形象工程”,除了一建一拆创造了GDP,之于经济发展与百姓安居,没有任何积极作用。
“形象工程”的倒掉,不能仅随着主建官员的落马而倒,不能只随着新的城市规划的“翻篇”而被动的成为“形象工程”。或者说,判断“形象工程”,更主要的问题在于事前,而不在于事后。当下社会要杜绝“形象工程”,也应该在立项开工之前,而不应该指望对落马官员进行“鞭尸”这样的非常规手段。“形象工程”不能成为落马官员的专利,不是舆论对落马官员进行“破鼓万人擂”的载体。
杜绝“形象工程”,首先要改变的体制对地方官的考核标准。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中央已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求“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来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成效”。应当说,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至少,“建了拆、拆了建就是双倍的GDP”这样的思维,会得到一定的遏制。
然而,对于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形象工程”,更为重要一条,仍然是约束的是领导的权力。我想到了这样一个案例:在山岐山书记非常喜欢的美剧《纸牌屋》中,美国总统和副总统要想帮助地方建一座大桥,可他们根本不敢直接使用公共财政,于是只能找财团赞助……对比之下,我们国内大量的“形象工程”能够非常轻松的上马,一个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地方“一把手”对于本地的公共财政大权在握,不受约束,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以至于地方政府预算,很容易抛之脑后。
根治“形象工程”,先把“钱袋子”管好。一个地方的财政,如何花、怎么花、谁来花,自然不能只指望个别官员。而应当在公示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算,并要完全发挥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能力,让立法权力把行政权力乱花钱的习惯进行纠偏。唯此,“形象工程”才不至于成为个别官员手中的“橡皮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