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要求消除园林水域隐患 预防溺亡事故发生
炎夏、暑假将至,城市园林水域溺亡事故风险大增,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加强园林水域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切实负起管理范围内所有水体安全管理责任,将每片水域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及时消除和控制园林水域各类隐患,严格事故报告,严肃责任追究。《通知》要求,要完善各类设施,增强防范能力。很多河道水深坡陡岸滑,增加了落水风险和自救营救难度。各地各管理单位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水体进行安全评估,根据水域面积和岸线长度,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完善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救生梯、救生圈(绳、杆)、救生扶(抓)手、水深标尺、警示灯具等安全设施,推行“救生舱”系统,在醒目位置标明使用方法、救生电话、救助常识,在加强防护前提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给落水者提供自救和他救设施,为更多生命营建“绿色之舟”。
各地主管部门及各管理单位要针对水域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对各类游览设施的安全检查,完善救生船、救生艇等专业应急救援设施,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组织专业施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指出,要迅速组织对管辖范围内公园、河湖水系、园林水体、城市湿地公园等园林水域,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迅速整改。同时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制度,对安全管理常抓不懈,杜绝管理松散,及时消除隐患。要组织专业巡查队伍,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和儿童入水游泳予以劝阻、提醒,预防落水事故,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救援。
同时,要严格事故报告,严肃责任追究。各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安排专职值班人员,设立24小时服务和值班电话,及时掌握、通报安全管理情况,快速处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溺亡事故的,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