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警示:办理快递业务五注意
随着网购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邮政快递消费纠纷也迅速攀升。邮政快递类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快递延误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并无明确法规规定延误赔偿标准;二是在邮寄过程中,邮件有错寄、损毁、丢失等情况;三是消费者如果遇到问题,相关赔偿标准不明确,对于未保价的商品消费者难以获得足额赔偿。
为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收快递及出现快递物品损毁、丢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消费者最好选择较为规范、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
2.对于邮寄物品价值较高建议采取保价方式邮寄,且报价金额不应低于物品的价值。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3.收到快递物品后可以要求先验货再签收。对于快递物品破损,一些快递公司常以消费者已签收为由,不予赔偿或拖延处理。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因此,消费者应先检查物品,保证物品完好的情况下再签字确认签收。若发现物品外包装破损,要先与送货人讲明,查看物品后发现异常要拒绝签收。
4.保存好相关票据。要规范、详细地填写托运单据,且要保存好能证明快递物品价格的票据,这是事后发生纠纷时的重要证据。
5.消费者一旦出现快递服务方面的消费纠纷,要保存好有关证据,并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或向消协、行政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