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印发意见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12.03.2015 20:32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意见》包括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鼓励和引导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力推进12315“五进”建设,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到实处3个部分。
国务院去年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是《若干意见》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
国家工商总局结合新的消费维权形势,在全面梳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多次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工商系统、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该《意见》,对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作出具体规定。(鞠 闻)
来源:中国工商报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2.03.2015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