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提示:电视购物需理性 擦亮双眼慎参与

23.02.2017  21:10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对商业企业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电子商务为企业提供了大量消费信息和与同行业进行公平竞争的平台,也为企业带来了直接、间接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视购物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并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时尚和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必备购物方式。与此同时,它在给消费者带来购物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夸大(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产品质量差、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引发众多消费纠纷。

      一段时间来,省消协陆续接到有关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消费方式,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电话咨询和消费投诉案件,据此,省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需理性,擦亮双眼慎参与。为了避免消费者在电视购物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具有良好社会资质的平台和市场知名度高的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家及购物平台,尽量多角度,全方面、多渠道了解商品信息,并结合自身消费需求,有选择、有目的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仔细甄别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切莫盲目跟风、贪图便宜。

      二、选择货到付款的消费支付方式,尽量使用类似支付宝等有信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付款前要进行详尽的比对,了解商家的经营资质、联系方式、等级评价及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等;对不提供购货凭证或拒绝验货的商家,消费者应主动拒绝签收,避免因缺失凭据,造成事后维权难的问题。

      三、在收到物品后,仔细核对所购物品是否与商家承诺标识相符,对于感观异常和迥异的商品,及时向快递人员或网络卖家反馈并主张权益,注意保留电视购物广告内容、网络平台界面、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及包裹单的完整,以便事后维权进行有利举证。(赵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