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法院:突出“四化”管理 谋求科学发展

30.10.2014  14:19

      海港区法院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阶段要求,提出了“成绩面前找差距,练好内功强自身,树好形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质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科学管理,审判工作“规范化”。强化审判案件质量评查职能,定期对各部门及个人收结案数、办结案件质量评查出的问题、上诉及二审改判案件数、超审限案件等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因人制宜,突出“人性化”管理。根据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特点、特长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使用和管理人才。通过实行因才定岗,发挥干警的专长。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制造大家庭氛围,及时听取法官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干警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身体等各方面的困难。

      三是紧扣目标,院务管理“制度化”。及时制定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目标管理方案进行合理修订,量化、细化每名干警工作职责,考核到人,奖惩依章办事;继续加强法院宣传、调研、信息和司法统一工作,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高法官在人民群众的美誉度。

      四是感情投入,后勤管理“家庭化”。要求全院干警像关心自己一样来关心法院建设,勤俭节约,团结协作,确保后勤管理有序高效,努力为法官办案、办公休息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