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执行“四法”有效克服“执行难”
海港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以社会和谐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用真诚和行动感化当事人,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切实克服了“执行难”问题。
一、执行工作 人性化 。海港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推出多项举措践行和谐执行理念。一是在执行用语上文明,执行态度上和蔼,执行方法上灵活,用真情感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二是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力求以和为贵、化解纠纷。特别是对被执行人,引导其换位思考,讲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动履行。三是少用、慎用强制措施,即使已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也要给被执行人留足履行期限。四是实行执行答疑制度。执行法官随时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给予解答,以便减少执行阻力,消除偏见。
二、涉府执行多元化。 在执行涉及政府部门的债务案件中,采取多项措施,使难啃的“骨头案”得到有效执行。一是向涉执政府部门发送有关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手册,并附送法官寄语,敦促其尽早履行义务。二是召开涉执部门负责人及申请执行人座谈会,加强当事双方面对面交流与沟通,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三是启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向金融、房管、工商等有关部门送达执行联动通知书,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联合限制,将其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
三 、执行救助规范化。 通过与区委政法委、民政部门协商,制定下发《关于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规范救助的范围、对象、程序、标准等,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审核,使有限的救助基金发挥最大效果。今年以来,海港法院已发放救助基金8万余元,稳定了当事人情绪,体现了司法温暖,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四、理论学习实践化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执行干警深入系统的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把握精神实质,严格对照具体工作,解决执行中的实际问题。同时,通过观看录像、组织考试、案例剖析、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主动学习专业知识,既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又调动了干警的学习兴趣,使理论指导实践的成果体现在具体执行工作中。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