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典型引路 三举措树立司法新形象
16.06.2014 18:5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海港区法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积极培养、挖掘、选树先进典型人物,并通过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法院的整体工作。
一是挖掘先进事迹。在日常工作中,海港法院重视深入挖掘干警们朴实无华的生动事迹,让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是谨慎评功授奖。每年对立功受奖集体和个人的评比慎之又慎,采取部门推荐,主管领导审核,党组会评议的方式,层层把关,确保把表现出众的干警筛选出来。
三是“能者多劳”加担子。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院党组经常给有才华、有潜力的同志压担子、放任务,使他们在大量的审判实践中得到磨砺,在高难度的案件审理中得到提高。
近三年来海港区法院先后涌现出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的付荣、“ 全国优秀法官”、“河北省职业素养标兵”称号的杨超、“全国法院系统创先争优巾帼建功标兵”、“全省十佳亲民法官”称号的杜艳文等先进代表,还有6名同志荣获省级荣誉。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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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