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金融结合的做法与经验

27.08.2015  14:29

科技与金融结合是深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道路,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设立引导基金,形成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机制

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模式动作,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起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如杭州市2008年设立创投引导基金,截止到2014年底财政累计调入10亿元,带动风险投资23.8亿元,进而又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和银行贷款近50亿,放大近8倍; 宁波2013年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截止到2014年底,有企业,投资58家企业,投资金额5235.5万元,并引导5.61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型初创企业,放大 10倍。

二、建立风险补偿补助,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浙江省各地通过开展建立风险基金池、贷款保证保险等工作,建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促进银行扩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规模。如江山市政府与企业共同设立风险基金,贷款银行按风险基金10倍以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014年已有30家企业获得贷款3000多万元。浙江省2012年起开展科技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省财政、银行、保险公司分别按30%、50%、20%承担科技企业贷款利息,财政按贷款本金1%分别补贴贷款利息和保费。目前已累计向18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4.4亿元。

三、成立信贷专营机构,被告差别化监管

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是商业银行成立的专门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借贷中心或支行,解决了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对科技中小企业实行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单独的信贷审批机制,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单独的业务协同政策和单独专项拨备政策等 “五个单独”的差别化监管政策,累计向791家企业发放贷款130.63亿元,其中科技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保持在93%以上。截止到2014年底,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等 8个地市设立了共计29家科技信贷专营支行,对科技型企业表内外授信余额191亿元。

四、完善政策性担保,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融资性担保是增加科技型小微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引导了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如杭州市2011年由杭州高科担保有限公司、县(市、区)科技局共同出镜设立联合天使担保资金,以3倍以上放大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已累计投入1.2亿元,服务客户905家(次)。宁波市江东区用历年专项结余和财政资金设立融资担保风险专项资金,用于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和企业短期信贷转贷支持,已累计发放54笔转贷资金,金额1.48亿元。

五、创新金融产品,发送企业融资环境

浙江省创新的科技金融产品包括专利权质押、融资周转金、集合贷款、债权融资等 ,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多种途径。其中专利质押走在全国前列,截止到2014年底,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县(市、区)有25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开展该业务。杭州市2014年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1亿元,为225家(次)企业提供融资周转11.9亿元,平均周转天数10天。湖州市科技局会同国家开发银行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专项,目前已向101家(次)科技企业发放7批贷款合计4.1亿元。

六、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有效配置

资本市场可以有效地对科技企业技术、人才等 无形资产进行市场定价,实现资源有效配置。2012年9月,浙江省成立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该中心专设创新板,鼓励科技型企业,包括未经股改的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为企业引进投资、并购等 融资活动提供平台。目前该中心有创新板企业1368家,已累计为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256亿元,杭州市、温州市、湖州市已分别设立了1亿元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用于“区域集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