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四项举措”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

05.02.2015  15:43

济南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支撑发展能力,全面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实现了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体系化、制度化。

一、明确思路,突出导向,打造新的科技计划框架

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撤、并、转、建等方式将2015年科技计划体系调整为产业发展专项、社会民生重大专项、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公共平台建设与孵化器专项、科技金融专项和专利实施促进专项等六大类别。

新的计划体系框架,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一是导向更加突出。以改革为动力,以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提升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效益为标准的创新资源配置和使用方式,使创新活动更大程度上向着应用层面转移。二是主体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专项按企业规模细分为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金种子企业三个层次,一方面区分了不同的支持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保证了不同对象在不同的平台公平竞争,更加有利于高成长性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三是突出科技惠及民生。社会民生重大专项集中科技资源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四是更加注重平台建设。加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与孵化器建设力度,为大众创新创业提供强力支撑。

二、完善制度,强化公开,规范科技计划管理流程

坚持项目管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打出“组合拳”,确保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的每个环节都有规范的制度、硬性的标准作支撑。

(一)加强项目申报管理。一是延长申报时间,由原来集中在年底申报,改为全年不间断申报。二是软科学计划由原来的集中申报,全部参加专家评审方式改为先征集课题,再征集承担单位,多家竞争、择优确定的方式。三是临床医学科技创新计划不再支持机理型研究,只接受疗效确切,能够有效降低治疗费用和治疗痛苦的临床项目申报。

(二)科学设置评审指标,改变评审方式。一是项目评审考察指标全部改为刚性标准,处室的自由裁量权减为零。二是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直接将科技项目通过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推送至专家库中的异地专家进行网上评审。三是专家评审与业务处室现场考察评审相结合,避免了申报项目与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不相符、片面倚重专家评分的情况。四是科技项目评审条件同步公布,评审过程全部公开。所有项目评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创新项目验收方式,实现项目全过程“零事务性花费”。为提高项目完成率和质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现场验收为一般项目网上验收、重点项目集中会议验收、重大专项现场验收的方式。项目验收产生的专家费用全部从科技管理经费中列支,实现申报单位从项目申报至项目验收的全流程零花费。

三、加强融合,探索创新,改革科技资金使用方式

通过科技金融、科研经费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资金的高效循环运用。

一是启动科技风险补偿金制度,目前市级科技风险补偿总额达到5000万元。2014年上半年,4家合作银行共为企业办理贷款96笔,放贷总额8.5亿元。二是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从科技专项资金中连续两年共切块6500万元,作为市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注册资金。三是发起设立了政府引导、科技部参股、民资控股,总规模为2.5亿元的科技投资基金,这是济南市设立的第一支政府参股、民资控股,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科技投资基金。四是与齐鲁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济南首家面向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齐鲁银行科技金融特色支行。五是探索建立市级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制度。科技计划由原来单一的事前支持,改为事前支持与后补助相结合,2014年预算安排了1320万元后补助经费,并首次在重大专项中实施。六是逐步减少立项数量,2015年项目支持数量相比2014年压缩近一半,加大单体支持强度,切实解决科研经费使用碎片化问题。

四、整合资源,积累共享,率先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工作

在全省率先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工作,经多次修改补充,历经近一年时间,编写了《济南市科技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14)》,范围涵盖了2012年度市级科技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自主创新计划、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专项、成果转化计划和国际合作计划等应于2014年完成的项目共290余项。《报告》详尽的记录了每项科技计划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难点、创新点、研究成果等,图文并茂的展示了科技计划的全过程。科技报告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加强计划管理,促进全市科技资源的有效积累、交流和共享,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全面和直观地了解科技进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