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数据取证文书制作
制作电子数据取证文书是指将证据种类、方式、过程、内容等通过制作笔录方式进行固定。针对电子数据所作的取证文书,与一般案件的检查笔录相比,专业性要求更高,内容也更详细。
制作电子数据取证文书是电子取证不可或缺的一环,应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电子取证的情况。一份完整的电子数据取证文书包含以下内容。
检查时间。通过百度搜索国家授时中心公布的标准时间,校验本地电脑并记录准确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详尽记录取证笔录制作地点并保持与现场笔录制作地点一致。
当事人身份信息。准确记录当事人身份信息,以锁定电子数据归属主体。
检查人员身份信息。记录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身份信息,人员宽裕的情况下可增派一名专职记录人。
检查目标及证明对象。记录取证时取证电脑或服务器等目标的名称、品牌、型号、唯一性编号及使用人等信息。
电子数据原始载体保存情况。记录是否可直接获取存储介质,如不可直接获取,应额外记录原因。
取证使用的方法和工具。记录取证时使用的取证软件或硬件工具。
取证步骤。详尽记录使用软件或工具,提取和保护电子数据具体步骤,确保通过上述步骤可重复提取到相同数据。
证据形成数量及保存方式。记录原始介质保存(封存)情况,复制件数量及保存情况。
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签章。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数据取证文书司法审查主要分为电子证据实体审查、溯源记录审查及专业性审查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构成了电子证据审查体系。这一体系确立了取证文书制作在电子证据审查中的核心和关键地位。因此,在电子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一定要注意结合具体审查内容翔实制作取证文书。□福建省工商局 王粟洋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