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审计与依法行政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施行。其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 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 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这标志着国家审计制度的确立。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 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 日,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标志着依法行政的号角正式吹响,依法行政扬帆启航,笔者认为要正 确把握国家审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应当从国家审计和依法行政的主要区别与联系、国家审计在依法行政中充当的角色、如何有效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促进依法行 政等方面来认识。下面我根据多年的审计工作实践和思索,谈谈笔者的一些浅识。
一、国家审计和依法行政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国家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行为。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综上所述,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作用不同。国家审计是治他,依法对自己管辖权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检查监督,制约其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是治己,依法制约自己的行政权力。
2.主体不同。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机关,其他任何行政机关不能实施国家审计,且不得干涉国家审计;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所有行政机关,包括审计机关在内,而审计机关可以依法监督其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明显比国家审计的主体要广泛。
两者的主要联系有:
1.同出一胞。都由《宪法》授权,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2.都以法律为准绳。各自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3.都为一个最终目标。即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相互作用。国家审计对依法行政起服务、监督、促进等作用,而它又是依法行政的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对他起指导作用,即国家审计也要依法实施。
二、国家审计在依法行政中充当的角色
根据本人从事国家审计工作近二十多年的实践来看,国家审计在依法行政中充当着多个角色,主要如下:
1.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执行者。国家审计机关是行政机关之一,国家审计是一项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国家审计机关要依法审计,依法审计就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依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它充当着依法行政的执行者。
2. 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宣传员。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审计对象或相关人员咨询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耐心解释;特别是召开审计意见交换会、 审计听证会时,对审计对象存在的问题,更要求审计人员严格依法提出审计评价、处理处罚的建议,做出处罚决定前还要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依据,这实际上也是对 依法行政的宣传。所以,它充当着依法行政的宣传员。
3.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服务员。国家审计机关经常利用自己的人力、技术等资源,为其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查证服务,为监察、公安和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为其他有关部门提供所需审计情况。这些工作表明,它充当着依法行政的服务员。
4.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监督员。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管辖权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实施审计监督,行政机关一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所以,它是依法行政的监督员。
5.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医务员”。医务人员通过检查人的身体,诊断其有无疾病,提出防治措施,以防病治病。国家审计机关通过检查行政机关的会计资料及其相关经济活动,判别其行政中是否存在不合法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防止问题扩大或解决问题。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以,它是依法行政的“医务员”。
6. 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护航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需要人、财、物做保障。然而,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行政机关难免会遇到这方面的困难,影响依法行政,甚至于偏 离、迷失正确方向。对此,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发现后,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或如实、客观地向政府反映,提出建议,引起重视,求得解决,使依 法行政得以顺利实施。从这一方面来讲,它是依法行政的护航员。
7.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安全员。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审计,检查行政机关的财物有无被贪污、私分、侵占、挥霍等问题,一经发现,依法做出审计决定,予以追回、责令归还,使依法行政所需“粮草”保持完整和安全。所以,它又充当着依法行政的安全员。
8. 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保洁员。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实施审计,检查相关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从中渔利,中饱私囊。对发现的此类问题 做出处理处罚,即除“尘”。为相关人员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依法廉洁行政而费心费力,所以,它充当着依法行政的保洁员。
9.国家审计是依法行政的促进员。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审计,监督行政机关收支的合法性和主要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对发现的不法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处罚,从而促进他们依法理财、依法履职,是依法行政的促进员。
三、如何发挥国家审计的重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审计,切实加强对国家审计的领导,保证其强大的战斗力。
(1)政府行政首长要亲自管。领导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为审计机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一查到底做坚强后盾。
(2)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审计人员,为其添柴加油、打气鼓劲,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3)要按《审计法》、《公务员法》的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抓好审计机关班子,带好审计机关队伍,树立创新观念、提高审计科学化水平,确保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思想纯洁、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成为本身硬的铁匠。
(4)要及时帮助审计机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2. 社会各界要充分理解和鼎力支持国家审计,做国家审计的战斗堡垒。国家审计机关可能由于人员、经费、纪律、程序、技术手段和审计对象的百般阻挠等主客观原 因,有时难免无法按社会所期望的时限完成任务,交出满意的答卷;因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可能不能让期望者得到满意的答复。在这样的情况下, 需要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同时,更需要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调查取证,让社会各界象八路军的根据地一样,做国家审计的战斗堡垒。
3.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进一步严格依法审计。就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审计,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 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含有关人员)违反 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做依法行政的表率,当依法行政的楷模。
4. 审计机关要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具体来说就是要重点关注群众举报和上访事项,这是国家审计的“为民”;将其中属于国家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查深查 透、查实,并对相关单位的违法、损民行为依法做出处理、处罚,这就是国家审计的“务实”;不在审计中利用职权敲诈勒索,获取不当利益,这就是国家审计的 “清廉”。这样,国家审计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拥有奔流不息的力量源泉,永葆战斗力。
5. 要重点开展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治国之本是治人,依法行政之本在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他们是依法行政的部门领头人。俗话说:“要 想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同理,要想依法行政做得好,就看主要领导如何搞。通过对他们实施审计,一查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二查其所在 地区、部门、单位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确定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审计结果还将作为主要党政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这样,警钟长鸣,可 以有效促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自觉、主动或被动地带领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依法行政。
6、要密切关注大案要案线索。在审计实施中,要以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为基础,以其收支和业务活动为主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查到底。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大案要案线索,该移送的坚决依法移送,决不姑息和容情,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7、 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制度。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地国家审计机关设立有检察、法院、公安、税侦等联络处,笔者任本局联络处主任,通过与他们合作,深有感 触:审计工作中遇到什么阻力,同他们一道前往,一切都迎刃而解了,这对国家审计的助力作用实在是太大了。笔者想,审计法第三十七条赋予了国家审计提请协助 权,我们完全有必要、有需要进一步依法加强与公安、监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强大合力,促进依法行政。(陈灵琳 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