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做好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编制方案流于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方案”。由于当前基层审计部门普遍面临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等问题,前期审计调查不足,部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流于形式,存在个别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照搬工作方案,套用对其他单位的审计实施方案等现象,审计重点流于行业审计通用的审查内容而无法突出项目本身特点,使得实施方案内容失于笼统模糊,欠缺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编制方案不及时。由于当前审计项目具体执行多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个人经验,审计实施多“轻方案、重执行”,加之基层审计部门临时追加性任务多,往往在接到项目后,拿起就干,有些项目审计实施时间过半实施方案还未成型,个别项目甚至直至审计报告提交审理前才匆匆倒拟出实施方案,使得审理工作受到阻滞和影响。
(三)实施方案利用率不高。当前不少审计项目,往往在编制实施方案后,简单的说明人员分工及审计重点后,就把实施方案置之高阁,以行政指令代替实施方案,现场审计实施缺乏系统性的指导,审计组成员抓不到项目的主线,碎片化的负责分工内容,审计范围容易“留死角”,甚至在现场审计实施结束后才发现审计事项的缺项、露项。
二、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质量的建议
(一)提高对审计实施方案重要性的认识。审计人员要有意识的将及时、恰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发挥其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龙头”作用,从思想认识上,改变以往“轻方案、重执行”的想法。审计组在实施项目审计时,要把针对前期调查了解情况,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作为首要任务,并将编制好的方案作为审计项目具体执行的总指导和路线图。
(二)进行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审计前期调查应当通过现场问询、基本资料收集、网络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总体情况及相关业务执行情况,并可以在审前调查阶段将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采集转换。针对大型项目,应适当提高审前调查所用工作量占整个审计项目工作量的比重。要将审前调查中初步发现的重点问题、疑点线索、以及下一步要重点关注的情况等都融入到审计实施方案中,形成正式审计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做到有的放矢,并根据审前调查内容,在现场审计实施前,及时、科学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三)将审计实施方案的利用贯穿审计始终。实施方案一经制订并经审定后,审计组首先应将其作为人员分工、任务布置的总指导,并向审计组成员阐明审计的重点和思路以及时间安排;其次,由于审计所面临环境的多样和复杂性决定了审计工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随时要根据现场审计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适时调整实施方案并告知所有审计组成员;最后,将审计实施方案作为检查审计实施成果的对照标准,在现场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前,对照检查审计成果,确保不存在未实施或需要进一步实施的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