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难题 促规范唐山市局注重以法治思维引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近年来,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一、依法厘清事权,着力构筑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 围绕“干什么”, 合理划分市、县、乡(镇)三级事权,梳理、编制了行政权力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清单,明确了每一级的监管覆盖面、监管频次、抽查比例和监管风险点,把权力限定在框架内,把责任落实到字面上,把风险列入整销台帐中。 围绕“谁来干”, 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合理划分县、乡、村各级网格,逐级落实每个网格的监管责任人,逐级分解每个网格的监管对象,确保将所有监管对象都纳入监管视野。目前,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建成一级网格18个,二级网格223个,三级网格4886个。 围绕“怎么干”, 编制印发了《唐山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手册》等系列工作指导文件,建立各类制式检查表格15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项工作流程图522个,形成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规范。 围绕“干不好怎么办”, 全面实行监管信息公示,在每个许可证上加印审批人的姓名、在每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悬挂监督公示牌,通过“上证”、“上墙”的形式,让“谁签字审批、谁负责日常监管”变得一目了然,保证发现问题有人管,出了问题“板子”有处打。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公示牌悬挂比例为100%,食品销售监管公示牌悬挂比例为70.5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悬挂比例为92%。
二、依法破解难题,着力完善全程覆盖的制度体系。 食品领域, 在抓好小饭桌、农村“流动厨房”、农家乐等新兴业态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就群众关心的外卖送餐、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小作坊和小摊贩等问题都拿出了破解之策。出台了《送餐服务食品安全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率先在全省启动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百日攻坚综合整治行动。 在药品领域, 着力从源头供应上破解非法收购药品的难题,制定出台了《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遴选出188家药店作为试点,对过期失效药品实行定点回收、统一管理和集中销毁。 在医疗器械领域, 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医疗器械经营退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11种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就建立市场退出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近年来“破难点、堵盲点”的机制创新,初步搭建起了经营业态全纳入、监管链条全闭合的制度体系。
三、依法规范办案,着力健全按章办事的内控体系。 一是 建立落实行政处罚“五必须”制度。一般程序案件必须经过法规处登记才能立案,必须符合自由裁量基准才能核审,必须经过核审才能合议,必须经过合议才能处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结案。 二是 建立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启用执法记录仪,以便于固定证据和监督执法,目前已为各执法处室及行政审批窗口配备执法记录仪27台。 三是 建立落实《一案一约谈两建议制度》。在约谈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同时,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提出建议,旨在帮助企业和县级监管部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整改措施,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四是 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重点对执法人员是否文明办案、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等进行回访,进一步规范监管人员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 建立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局网站设立“执法公开专栏,在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定期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和案件查处结果,以程序的公正、结果的公开,防止了暗箱操作,同案不同罚等问题,执法公信力得到社会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