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警方提示:注意防范农村各类不法促销活动的警示
一、促销手段
推销人员首日将自己的商品进行介绍和宣传,第二、第三日连续以赠送礼品和先收取小数额的钱,以考验参与者诚心后再退还等手段赢取参与者的信任,诱使大家购买更多、价值更大的产品。
二、促销特征
1.夸大产品效果。外来人员推销各种产品,其中包括:脸盆、电饭煲、高压锅、保健杯、皮带、组合刀、眼药水等各类生活常用物品。夸大其推销的产品的效果,以高价出售
2.针对特定人群。利用农村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识别能力差,贪小便宜的心理,以礼品赠送、买一送一、发放优惠券在第二天退还购买时的钱,一步一步获取老百姓的信任,将自己更大价值的产品以更高的价格推销出去。
3.选择人员易集场所。地点多选择农村人员比较容易聚集的地方,如球场、废旧厂区、空院等处,采取宣传等各种手段吸引群众的注意力,以便推销其产品。
4.选择监管薄弱时段。一般选择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进行推销。例如大多在每天早上7—8点,利用相关部门未上班,监管力度薄弱的时段,且促销时间短,最长2个小时。
5.推销具有很强隐蔽性,不易被察觉。推销人员在引起群众注意后,夸大宣传产品效果,获取参与群众的信任后,利用参与群众发动更多的人参与。
6.活动流动性大。推销人员并无固定的住所,往往都是在一个地方呆上几天成功推销一批产品后,就转移地点,并无规律性。
7.社会危害大。假冒伪劣产品出售后,因质量问题极易对群众造成损害,导致群众产生各种不满,且老年人无经济来源,思想情绪不稳定,埋下不稳定的“毒瘤”。
三、警方提示:
1.对此类案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产品要送工商、质检部门检验,让推销人员无机可乘。
2.主动联系工商、卫生部门进行整治,加大查处力度,打压其生存空间。
3.一旦发现此类案件出现,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对该类活动实现全方位监控。
4.对已经发现的行为要及时报警,寻求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谨防由此造成的纠纷、上访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