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节后反腐第二波:查办4人 多人被通报

02.03.2015  20:40

纪委、检察院节后反腐肃纪第二波来了,最新通报快看。

石家庄

日前,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平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刘金海(副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承德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协原副主席李军(副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邯郸

省纪委网站今日对外公布,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原副调研员、市光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大庆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邢台

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的任县扶贫办原主任杨杰(正科级)受贿一案,2015年1月30日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杨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正风肃纪在行动

邯郸

邯郸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12起案件是:

1 鸡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周永利不作为。周永利等人对检查中发现的该县某饭店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问题未作进一步处理。该店在此后经营中发生了10人食物中毒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鸡泽县纪委2015年1月7日研究决定,给予周永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稽查科稽查一队队长孟德波、违章处理室主任赵宪华乱作为。2014年4月17日,孟德波违反程序仅根据联合执法大队移送的王某询问笔录,认定王某涉嫌非法营运,并制作了暂扣手续;赵宪华未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就违规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市交通局2014年12月8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孟德波、赵宪华行政警告处分。

3 丛台区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张晨岳失职渎职和收受贿赂。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张晨岳在办理房产权属转让过程中,将部分不具备证明效力的材料认定为有效,造成38户少交个人所得税共计34万余元。并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7月间,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7.46万元。经市地税局2015年1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张晨岳行政开除处分,并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五年三个月。

4 武安市发改局办公室科员刘红卫公车私用。2014年11月22日,刘红卫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经武安市纪委2014年12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刘红卫党内警告处分。

5 临漳县称勾集镇中心卫生院滥发津贴奖金。2013年6月至12月,称勾集镇中心卫生院以下乡补助名义,为7名职工发放奖励共计1.96万元。并于2013年12月份,虚构2.64万元下乡补助,用于该院日常支出。经临漳县纪委监察局2014年12月19日研究决定,给予该院院长鲁海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6 成安县商城镇卫生院院长张峰军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5年1月4日,张峰军为其爷爷办理三周年祭日,收受35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600元。经成安县纪委2015年1月21日研究决定,给予张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丛台区三陵乡副主任科员冯家杰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11月27日上午,冯家杰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浏览网络购物页面。经丛台区监察局2014年12月19日研究决定,给予冯家杰行政警告处分。

8 永年县交通局西部路网养护中心主任宋晓波、副主任李朋公路“三乱”问题。2013年9月11日晚,李朋带领养护中心工作人员对某涉嫌违规车辆实施暂扣时,未按规定出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程序违法,导致当事人拦截车辆,引发冲突。经永年县监察局2014年12月4日研究决定,给予宋晓波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李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9 馆陶县房寨镇乔口村村委会主任韩学山公款吃喝。2010年2月至2014年3月,韩学山在担任乔口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公款吃喝3.5087万元、白条入账3600元,报销电话费4272.63元。经房寨镇党委2014年12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韩学山党内警告处分。

10曲周县侯村镇西呈孟村村委会主任牛印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009年1月以来,牛印昌使用村集体款违规报销礼金、支出饭费等共计4万余元。经曲周县纪委2014年12月19日研究决定,给予牛印昌党内警告处分。

11 魏县院堡乡岳庄村村委会主任薛付德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0年4月,岳庄村经两委会议研究,由薛付德具体办理,弄虚作假套取危房改造补助6万元。经魏县纪委2014年12月18日研究决定,给予薛付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 邯山区北张庄镇王家湾村会计王成维违规办理低保。2014年,王成维在负责王家湾村低保复审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要求的三户村民纳入低保民主评议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经王家湾村党支部大会2014年12月25日表决同意,给予王成维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

1 霸州市胜芳镇政府副镇长杜洪涛,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构成违纪。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洪涛行政警告处分。

2 永清县曹家务乡中心校校长马占先,工作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占先党内警告处分。

3 安次区北史家务乡芦庄村党支部书记孟德玲,在该村砖厂复垦及转让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受贿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孟德玲开除党籍处分。

4 安次区龙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胡金龙,在担任码头镇党委副书记期间介绍贿赂,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金龙党内警告处分。

5 文安县国税局副主任科员刘凤树,在任文安县国税局左各庄税务分局副分局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凤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永清县纪委第四工委副书记、县监察局第四分局副局长邢振江任龙虎庄乡政府副乡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邢振江党内警告处分。(廊坊市纪委)

报道/河北日报记者高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