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树清副院长赴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3月15日-16日,省法院副院长甄树清先后赴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邢台威县法院,就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并分别召开座谈会。
调研中,甄树清副院长详细了解了两家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以及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甄树清副院长在座谈中,对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他结合台湾地区家事审判经验做法以及最高法院杜万华专委调研讲话精神,对我省推进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是按照最高法院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的,试点法院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统领、谋划和落实,多向地方党委汇报,多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分管副院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抓紧时间研究确定试点改革的基本目标,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省法院和各中院要充分发挥对下指导作用,定期组织专项调研,共同把各项改革计划落到实处。二要勇于探索创新。作为试点法院,要克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慎重有余、大胆不足、步子不快等问题,在深入理解和领会家事审判改革精神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框架内创新和探索既有利于家庭和谐又便捷高效的审理机制,推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善于总结经验。要将在审判实务中运行良好的制度、措施等进行整理归纳,更好地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实践依据。要通过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诉前、诉中、诉后调解,扩大家事审判影响,为家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广泛的平台。四要注重办案效果。处理家事纠纷案件要重视保护当事人的人格利益、情感利益,重视对家庭成员的治愈职能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安排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审理和调解,努力将家庭矛盾化解在第一线。要协调建立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长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组织的作用,促进家事审判工作的发展。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