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法院:提出五项要求促进庭审规范
30.06.2014 20:12
本文来源: 法院
日前,省高院下发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的通知》,枣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该通知精神,提出五项要求规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
提高认识。各业务庭针对“通知”中指出的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法官认真查摆自身在庭审中是否存在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着装不规范等问题,要求法官们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认识,改善审判作风。
做好庭前准备。参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要提前深入阅揽卷宗,杜绝因庭审准备不充分而影响庭审进度;书记员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庭布置法庭,确保席位身份牌及桌椅放置正确、整齐,电脑、打印机及摄录设备等硬件设备运行良好。
规范着装礼仪。统一要求庭审着2010式法袍,审判人员要注意个人仪表,不得化浓妆、染彩发、蓄胡须等。
规范行为礼仪。从审判人员到庭时间、行为举止、精神状态、使用法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此外,还对随意离开审判席、接打电话等行为进行了禁止性规定。
规范语言礼仪。要求法官在庭审中要规范、准确、文明地使用审判用语,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耐心听取他们发表意见,禁止对其态度粗暴、语言生硬。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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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4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