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16.12.2014  17:25

    为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宽城法院决定在2014年12月开始,利用三个多月时间,开展一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一是及时摸清案件底数。对涉农民工的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总数、种类等情况,提出解决对策。

    二是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庭设立专门窗口,尽可能做到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当天移送;立案后,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确保案件及时处理。

    三是加强诉讼指导。实行法官轮流值班制度,注重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示诉讼风险;尤其加强举证指导,对农民工自行取证有困难而申请法院取证的,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四是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速裁合议庭。对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快审、快调、快保全原则;同时选派一名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法官,专司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调处,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五是同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成立专项案件执行工作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对所有未执结和新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领导和执行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集中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力争春节前不留积案。穷尽执行措施的同时,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高效快速地将执行款物送到权利人手中。12月15日,为11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款9.6万元。

    六是加强司法救助。对追索工资的农民工当事人所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积极为其办理诉讼费和执行费用的减、免、缓手续。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被告方又无经济能力偿付工资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基金,给予适当的经济救济,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七是推行巡回审判。巡回法庭采取提前预约、口头起诉、现场受理、当场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方式,尽可能把法庭开到企业、工地、矿区,实行即立即审即结即执的“一站式”服务。

    2014年以来,该院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241件,涉案标的额300余万元,已审结237件,标的额281.8万元;受理此类执行案件162件,标的额490余万元,已执结120件,标的额310.4万元。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