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学习贯彻省委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28.03.2016  17:42

3月23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3月22日省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主要精神,重点学习赵克志书记在两个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和讲话精神,对当前法院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到位、见实效。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清风正气、勇于担当的法院队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省法院专题会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为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二是毫不放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落实各级法院执法办案主体责任,目前全省法院结案率均在低位徘徊,省法院将加强对后进地市的督导调度,各中院院长要对本辖区结案率低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必要时要进行调整。各级法院要科学确定结案目标,自我加压,持续发力,确保首季“开门红”。要注重分析案件增长成因,重点对经济下行背景下类型化案件上升等问题进行研判,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同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因推矛盾、躲困难而随意发还和重复指令现象,强化责任担当,避免程序空转。要在去年完成县乡一级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参审机制、履职和保障,积极探索一审重大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判机制,进一步拓展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范围,扩大司法民主,促进提升司法公开、公正与公信。

    三是加快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在省委政法委统一协调下,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要加快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加强对法院人员现状、法官入额标准和可能产生问题的分析研判,在破解改革难题同时一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改革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要主动向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积极与省检察院联络沟通,探索建立司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协调统一、全面推进。

   四是不断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八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好4月份召开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部署我省民商事审判重点工作。要加强对防范金融风险处置企业破产重组问题分析研判,聘请最高法院和大专院校专家授课指导,提高处置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水平,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如何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家事纠纷,加强分析研判,依托“一乡一庭”工作平台,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促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积极与省旅游局协调沟通,探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配合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设立临时派出法庭。

   五是突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推动完善全省统一的执行查控体系,主动加强与公安、财政、银监、国土、民政、工商、房管等相关部门的衔接,扩大执行协作范围,加强对被执行财产、失信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和限制措施,促进案件主动履行、自动履行。要瞄准 “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摸清底数,对症下药,聚焦解决小标的和涉民生执行案件,探索运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等多种方法,千方百计破解执行难题。要进一步加大唐山试点法院执行改革工作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总结推广经验,构建执行实施权垂直统管体制,强化案件强制执行效果。

   六是继续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要践行司法为民,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各中院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中层干部,在驻京接访站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做好接待来访工作。要不断改进信访工作方法,省法院机关信访大厅要吸收借鉴驻京接访站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成功经验,着力通过案件及时交办和落实责任制,提升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效率和效果,防止初访演变为重访。要坚持职业操守,牢记为民宗旨,结合省级机关作风大整顿活动,努力转变信访部门作风,热情真诚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解决信访问题,把信访大厅打造成为民服务的模范窗口。

   七是积极推进京津冀法院协调联动。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与京津法院全方位对接沟通。要在最高法院协调指导下,积极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在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环境资源、道路交通和涉自贸区等领域案件的跨行政区域管辖格局。要加强三地审判工作分析研判,加强政务、业务、人员交流,推进三地法院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深化优化,统一裁判标准尺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八是努力开创国际司法交流工作新局面。要坚持开放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对河北涉外企业生产状况、域外投资和司法需求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在争取最高法院支持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外办、财政、商务等部门沟通联络,积极拓展国际司法交流渠道。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既邀请外国司法代表团来我省参观访问,展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法院工作成果,又适时派团或参团到与我省经贸投资往来密切的国家和地区访问交流,加强司法合作,有针对性做好域外的司法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