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树立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形象,大城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车辆管理并狠抓落实,有力地服务保障了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的扎实开展,树立了法院车辆管理和使用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警车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由院办主任兼任,明确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该院历来重视警车管理工作,在严格执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原有的车辆管理制度,制订了《大城县人民法院车辆(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大城法院驾驶员管理规定》,对公车使用管理范围、公车使用管理办法、驾驶员管理办法、处罚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做到了车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强化管理措施。实行公务用车由院办公室统一派车制度,日常公务用车由用车部门申请,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后,再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由用车部门申请填写,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严格车辆的使用、登记、清洁、保养等制度,院办公室制作了车辆管理登记表,对全院车辆情况作了详细的登记,办公室副主任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公务用车进行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提高安防能力。定期集中对所有的驾驶员进行培训,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入手,集中学习交通法规、本院车辆管理规定、加强技能、车辆保养维护等知识。注重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常识培训教育,做到逢会必讲,使车辆预防事故安全知识入脑及心。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