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法院:坚持司法公开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
今年以来,双滦区法院始终坚持系统化创新工作思路,将司法公开工作与司法为民、司法信息化、司法规范化、司法民主、司法文明深度融合,采取“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转变的方式,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推进管理精细化,努力让党委政府放心和群众满意。
一、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延伸司法服务功能,切实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司法公开的根本点是实现司法为民。为进一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诉讼问题,今年5月双滦区法院投资180万元,率先在全市建成了350多平方米集公开化、规范化、科技化、便民化为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平台。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满足群众诉讼需要。制作了诉讼明白卡、常用诉状格式样板、温馨提示等诉讼资料,供当事人随时取用,让当事人掌握立案条件、审判流程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理智做出诉讼选择。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布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审理期限、司法救助等内容,把“打官司”的每一个细节交代的清清楚楚,让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掌握诉讼规则明明白白。设立导诉台,安排法官担任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服务热情。完善诉讼服务设施,为前来诉讼和咨询的群众提供座椅、纸笔和饮用水等服务,免除等待立案之苦。
(二)是搭建立体化便民诉讼公开网络,实现全区“一乡一庭”。在原有5个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增设了3个便民法庭,实现全区乡镇法庭全覆盖。严格执行省法院确定的“一乡(镇)一庭”六大职能,出台了《关于发挥一乡(镇)一庭职能实施意见》和《一乡(镇)一庭工作制度》,指导民调人员及人民陪审员与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开展工作。首先,强化便民服务和矛盾化解功能。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网上立案和上门收案。其次,深入开展巡回审判,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再次,在全市法院中第一个成立诉前调解室,形成网格化的公开化解纠纷平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妥善处理如承钢等企业节能减排、压产裁员等诉访3870余人次,诉前调解纠纷1635件,进入乡镇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61件,进入学校、社区、企业化解民转刑案件6件,入校讲解法制课7次,为全区500余名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是充分发挥院长电子邮箱作用,全天候为群众答疑解惑。不断强化院长电子邮箱的公开作用,共收到邮件200余件,所有邮件均得到及时回复和有效处理,妥善解决问题140余个。
二、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拓展司法公开维度
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为着力点,全力打造“数字化”法院。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信息化司法公开平台。投资300余万元建成4个国内先进的高清数字法庭,1个标清数字化法庭,4个接待室、4个温馨调解室,做到了远程提讯、异地质证、多媒体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网络庭审直播全面推进。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室、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及法院系统四级举报网站,信访及诉讼环境更加公开透明。配套挂接了二代身份证识别采集、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屏蔽系统等软件。完成了办案信息系统B/S架构改造,安装电子档案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目前已完成电子卷宗5000余册。二是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延展执行信息公开。全面建成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各阶段各环节的信息全部纳入查询范围,方便当事人上网查询执行进展,敦促法官快速结案。同时,与中国银行等11家金融机构和公安、工商、土地、房管4个政府机关建立点对点的链接,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单线共享;安装车载移动办案系统和单兵指挥系统,案件执行全程清晰可见,数据画面即时全线传输。今年以来,公开执行案件流程824件,公示曝光被执行人信息367次,开展悬赏举报71次,231名登记的“老赖”先后自动履行裁判文书,执行到位率提高近8个百分点,达到71.3%,在全市法院位居第一。三是树立互联网思维,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常态化。开通网上直播系统和文书上网平台,截至今年9月,我院网络直播案件24件,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居全市法院前列。积极挂接中国裁判文书网,实现了裁判文书在我院官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键双网传输”。截至目前,已公开裁判文书1324篇,裁判文书应上网率100%。
三、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规范化深度融合,规范审判节点控制,有力提升审判质效
司法公开是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前提。在窗口接待环节,出台23项诉讼服务制度,开通诉讼服务咨询热线,强化窗口形象管理和一站式柜台化服务。在审判环节,针对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设定庭审法官着装、语言要求、风险提示、权利释明等26项具体标准,制定常见问题处置方法,让当事人有话讲在当面、有理摆在庭上。建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商事合同3个专业化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判,出台20余项办案指南,制定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引入量刑建议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同案不同判。今年以来,审判质量效率都明显提升,当庭宣判率上升8.4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率上升5.7%,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51天。在执行环节,制定执行财产调查、执行款物管理、信息公开等20项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化执行,执行结案率、到位率、执行信访和信息录入工作居全市法院前列。
四、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深度融合,扩大群众参与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公开的价值取向在于扩大司法民主,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是强化内外网站建设,多领域展示法院工作。在法院内、外网站上,设立静态信息、法院动态、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等20多个板块。在外网网站年发布动态信息700余条,信息发布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各法院第1名,点击人数达到24万人次以上。二是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多角度引导舆情发展。通过微博对非涉密信息及时公布,随时接受网民监督、点评。同时针对舆情反映的重点和焦点信息,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有效防止媒体负面炒作。三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将“法院开放日”由原来的每年几次开放,改为每月开放一次。参加人员范围由原来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向学校学生、农村农民等社会各界辐射,保证了办事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监督法院。四是完善陪审制度,扩大司法参与。今年以来,新增补了33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达到70名,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由原先单一参与开庭审理转向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和调解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陪审率达到90%以上。
五、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文明深度融合,促进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度和司法满意度
坚持以司法公开推进司法规范,以司法规范推进司法文明。一是制定司法礼仪规范,规范干警的礼仪行为。建立《司法礼仪规范办法》,从行为、语言、态度、着装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杜绝庭审松散不规范、行为举止不端庄、语言粗暴不文明、态度冷横不热情、着装随意不规范等现象。二是制定办案流程,规范庭审程序。出台《办案流程规范办法》,从立案、分案、开庭准备等11个方面规范办案流程。三是加强监督,切实改变审判作风。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评议监督实施办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评议案件,使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制度化、经常化、专门化。四是完备司法文明行为查控系统,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建立院内机关秩序监控系统、庭审流程监控系统、接待当事人行为监控系统和执法行为监控系统,每名党组成员在其办公室即可对干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及时纠正执法办案过程中冷横硬推托等问题,促进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