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司法业务管理

14.10.2014  17:19

      一是强化审判委员会管理职能 。坚持审判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并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实现机构设置专门化,机制运作规范化,工作职能拓展化,工作方式信息化,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审判质量管理和宏观指导作用。

      二是发挥审判管理机构作用 。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专门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绩效考核管理,每月对全院审结案件进行评查,对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比公示,通过对审判信息的研判分析,为实施审判质效动态监管提供正确的导向和依据。

      三是全面运行审判管理网络平台 。充分发挥信息化审判流程管理作用,案件收结、判决书签发、审限预警全部通过网络运行,实现案件随收随立、随结随报,整个审判过程全部进入网络平台,处于动态监管之中,实现“阳光操作”,严防案件在某个环节滞留,全方位、多角度对案件的立、审、执各个环节进行监控。

      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进一步修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评估、评查体系,确定重点考核指标,全面实现月排比、季分析、半年述评排的管理方式。同时,筹集绩效考核专项奖励资金,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审判干警进行物质激励。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