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法院:四项措施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25.09.2014 16:42
本文来源: 法院
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高、“陪而不审”等问题,今年以来,内丘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积极作用。 一是转变 工作观念。 准确把握人民陪审的价值定位,正视陪审员认知能力和判断水准的差异性是司法民主的必然要求,尊重陪审员的独立价值,保证其相对独立的审判地位,形成主审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良性互动的浓厚氛围。 二是 健全选任机 制 。今年,内丘法院从人民调解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等群众中公开选拔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基层经验丰富的担任人民陪审员,现有38名人民陪审员,提前完成了“倍增计划”,增强司法民主公开,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 三是强化日 常管理 。由政治处统一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事务,将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履职情况载入个人业绩档案,与法官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四是规范陪 审程序 。引导陪审员庭前阅卷、庭审提问、参与调解、发表判决意见、监督执行等,帮助陪审员有效驾驭庭审,形成庭审合力。对争议较大、陪审员与主审法官存在分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案件,提请审委会研究,必要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听取讨论意见。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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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2014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