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法院:加强“六个”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01.09.2014  18:31
        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业务建设的灵魂。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司法能力的要求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司法能力的期待,元氏法院下大力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要求每名法官都要自觉地把个案审理置于全县大局之中去谋划和思考;

        二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办理每一个案件,都要理清纠纷的内因和源头,标本兼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每名法官办理每起案件都要学会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四是提高把握立法意图和法律精髓的能力,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既符合法律本意,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五是提高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能力,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六是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让胜者清楚、败者明白,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对裁判文书的认同。通过六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法官队伍的业务水平,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提升了法院队伍的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调解协调能力和司法保障能力。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