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赡养“渣父”的现实意义
年轻时风流倜傥,抛下患有癌症的妻子和3个年幼的孩子,大玩婚外情,终致家庭离散;经历两次离婚后,如今年近古稀仍孤身一人的他才发现亲情已走远,渴望子女能善待他,为他养老……这是南宁市邕宁区68岁黄老汉真实生活的写照。然而,早已成家立业的3个子女对这个老父亲根本不理不睬。黄老汉只好将众子女告上法院,索要赡养费、医药费。12月15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3个子女还是要支付老父亲的生活费。(12月16日《当代生活报》)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五味杂陈的故事:故事的主角黄老汉在不该荒唐的年龄却荒唐到令人齿冷的程度,抛病妻弃幼子另觅新欢。黄老汉无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渣男”——不,应该是“渣父”。谁知因果报应循环不爽,当黄老汉年老无依的时候,他不得不独自啜吸自己当年酿下的那杯苦酒,好在有法院支持他的诉求,让他的凄凉晚年稍稍有了点暖意。
无论黄老汉的子女们有多少理由痛斥黄老汉的“咎由自取”,无论网友们如何快意于黄老汉的“恶有恶报”,但这些情绪化的表达既无正义,也不公正。相反,法院的判决虽然看起来不是那么大快人心,但还是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首先,这是对基本法律规定的坚守。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这项规定并未附加任何条件,并不因为父母的过失而有所改变。虽然黄老汉在抚养子女方面不曾充分尽过义务,但一码归一码,子女却不能因此而拒绝赡养老人。
其次,这是对孝道和人伦亲情的深层诠释。传统文化强调人际关系中的以德报怨,事实上,在孝道方面尤其应该以德报怨。中华孝文化故事《二十四孝》中有很多就属于子女不计前嫌恪尽孝道的典范,历来受到人们的称颂。孝道是最璀璨的人性之光,对慈父慈母尽孝道固然顺理成章,对“渣父”尽孝道则尤显人性之美。
第三,这是对社会道德的良性引导。有网友说,法院判决会传达出这样的信号:一个人无论有多坏,到老了仍会得到子女的赡养,这不是鼓励人学坏吗?其实不然,黄老汉的恶行已经得到了报应,他本身已经成为了一本反面教材。法院的判决不是昭示坏人有好报,而是引导社会道德向积极的方面发展。浪子回头金不换,而“渣父”的悔悟同样也颇有价值。判决子女赡养悔悟的“渣父”,传达出的信息不是鼓励学坏,而是对美好人性和社会道德的弘扬,既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也具有非凡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