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创建“理调联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新平台

12.04.2016  18:10

我们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无缝隙衔接工作,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杰在河北省首个保险纠纷调解室成立暨挂牌仪式这样讲到。

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立足跨区域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际,以满足管辖范围内实际司法需求为契机,以解决保险理赔纠纷调解屡调屡悔,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以及久调不决等问题为导向,联合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创建“理调联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设立保险纠纷调解室并正式运行。

根据保险纠纷“快速理赔”的现实需求,调解室以有效化解诉讼前保险理赔纠纷为主要职责,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理赔,达不成一致意见,再由保险协会和法院参与调解的“理调联动”模式运转;每周由保险公司按照纠纷需求确定调解日,由法院和保险协会指派法官和特约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第一时间转入讼程序,确保诉调程序的无缝对接。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纠纷化解途径。该院将以此试点为契机,持续扩大调解室的覆盖范围,为保险业市场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据悉,2015年4月,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立协同河北省保险协会创建保险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保险协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在法院设立保险纠纷调解室和保险纠纷调解窗口,深入开展委托调解和委派调解工作。2015年,共进行诉前调解300件,立案庭诉前调解174件,出具调解书7件;诉前委派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126件,出具人民调解协议93件;自动履行率均为100%。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