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宣部通报

27.09.2016  15:14

9月26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宣部《关于湖北省委严肃处理恩施州委、利川市委中心组学习突出问题的通报》。卫彦明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卫彦明院长指出,全省法院要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要深刻认识“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意义。“一带一路”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和平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一带一路”建设的理念、原则、主要设想进行了深刻阐释。8月17日,中央召开“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科学阐释了这项战略举措的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对把握机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领会,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肩负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河北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程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及时研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将“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抓紧抓实。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惩处走私、电信诈骗等跨国犯罪,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严格贯彻对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及时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往来、产业投资、能源资源合作、金融服务、生态环境、知识产权、货物运输、劳务合作等涉外民商事案件,保障“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要加强国际司法协助,积极办理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等司法协助请求,为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救济。

三要努力提高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水平。“一带一路”在给河北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给河北的司法事业带来了极大挑战,在司法标准统一、司法行为规范、司法能力提升等方面,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创新性解决纠纷,在处理管辖权、法律适用、与商事仲裁和对外贸易投资仲裁衔接等问题上,既要坚定地维护我国的司法主权,又要使“一带一路”的参与者寻求的司法救济途径畅通。要强化案例指导,深入分析研判“一带一路”建设各类相关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规范自由裁量,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司法综合素质,拓展法官国际视野,鼓励法官参加国际交流,努力造就一批在国际民商事审判领域有极高造诣的法官,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卫彦明院长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党组一定要以恩施州委、利川市委中心组学习突出问题为鉴,强化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以正确意识形态指导法院工作。

一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政治问题始终是根本性的大问题,遵守政治纪律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违背党性原则的言行划清界限。要强化党性观念和讲规矩守纪律意识,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党的制度、纪律和规矩,同破坏党的制度、纪律和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政治清醒,认真汲取一些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例的深刻教训。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要坚决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司法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领域,必须旗帜鲜明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不懈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意志品质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各级法院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要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并对其领导进行责任倒查。

三要切实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要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深化学习效果。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管理办法》规定,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发挥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深化机关各党组织理论学习的作用。要始终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法院工作的实际,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化学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理论学习的时效性和指导性,使科学理论真正成为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