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中院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04.07.2016  23:17

在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等10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河北省法院系统受表彰的唯一中院。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全院以党建工作促进队伍建设、助推执法办案、服务司法改革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上下呈现出“班子合力,中层得力,干警努力”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今后,秦皇岛市中院将以获得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动力,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同时将牢记党的宗旨,忠诚党的事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努力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