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模风采榜样力量 |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杜艳文
杜艳文,女,197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毕业于东北大学,海港区法院长城法庭庭长。十几年来,杜艳文同志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荣立过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并获得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河北省三八红旗手、河北省十佳亲民法官、全省法院最美基层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她的带领下,长城法庭先后荣获“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十佳法庭”“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等9项国家级荣誉。成立22年来,共收案17000多件,年均结案率为93.4%,调撤率为90%,连续多年实现了“零上访、零违纪、零投诉”。在河北省第七届“法治三个十”评选活动中,杜艳文当选河北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奉献法官真情 谱写时代之歌
(杜艳文在海港区法院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报告,本文有删减)
1995年我从东北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海港区法院到铁庄法庭任书记员,1997年调入长城法庭,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4年任长城法庭副庭长,2009年任长城法庭庭长。长城法庭从1998年开始就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是大家眼中一个“婆婆妈妈”的工作岗位,而我24年来,就是和长城法庭工作过的所有干警在这个平凡琐碎的岗位上奉献了全部的热情和心血。全体干警在历届院党组的带领下,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扎根于婚姻家庭审判工作,从细节和小事做起,用真诚换来信任,用公正换来满意,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着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新篇章。作为长城法庭的一员,我也随着长城法庭的发展不断成长,实现了从厌烦调解到不厌其烦,从简单机械到严谨细腻,从茫然迷惑到一心为民的转变。下面就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对于工作的一些体会。
家庭琐事,没有一件是小事
婚姻家庭案件是琐碎的,最初在这个岗位时,我每天都面对哭哭啼啼的当事人、每天都要处理毛毯、被褥、家具家电的分割,不仅是烦,更觉得这不像是高坐在审判台上的法官所干的事。但随着一件件案件的办理,随着一个个当事人的接触,我在这琐碎的家务事中,却品味出肩上的责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千家万户的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我们肩负着对社会的责任;人的一生能有几次破裂婚姻?人的家庭能有几次不幸?当事人走进法院我们就肩负起对当事人的责任;老百姓能有几次接触到法院?和他们直接接触的我们,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法院的整体形象。有了这些责任,我就不再烦;有了这些责任,我惟有奉献。面对每年近千件案件、10余期法律宣传、每天10多人次的咨询来访者,我常常会忘记了自己的病痛。2010年我检查出高血压、高血糖,2018年我又查出胃小弯病变,按照医生要求三个月就要复查一次,因为工作忙,每每都是在家人的一再催促下去复查,但一直未到医院系统治疗过。我的办公桌上总是摆着一个泡着胖大海的茶杯,因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调解使我用嗓过度,一直受声带疾病的折磨。在工作面前,我从未吝啬过嗓音,值得欣慰的是,工作对我也没有吝啬。前不久来了一位当事人,他说,“杜庭长,今天我来,就是冲着你来的,要不是你一再给我打电话一再给我讲,我肯定不来的,你们就爱咋判咋判,等你们判完了看我怎么收拾她”。临走时又说了一句让我挺感动的话“你是我见过的最亲切的法官”。其实,我也完全可以不用一遍一遍的给他打电话让他来,但是,婚姻家庭案件是感情层面的问题,不把话说清楚,缺席判了后果不好预测,和平和谐解决家事案件,这就是我的职责使命。
“三步九法”,凝聚的是法官智慧和力量
新时代新要求,我们不能只靠办案经验吃老本,要走在时代前列,我们就必须学习;要提高效率,我们就必须创新。对于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我总是第一时间就认真组织同志们学习,为了增强调解能力,我还积极学习社会学、心理学、自然科学等领域的知识,从中吸取做好审判工作的营养。为了更好地完成审判任务,我从长城法庭的实际出发,开拓思路,不断摸索着新形式、新方法。形成以调解与服务为主线的“5+8”式长城家事审判特色机制,打造了长城家事“多”文化,在严格办案的同时多份关怀,在依法说理的同时多份解释,在符合程序的同时多份指导,在严肃司法的同时多份热情,在诉讼解纷的同时多份责任,增强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做到案结事了。
按照相关规定婚姻家庭案件在开庭前应当先行调解,我带领干警积极探索,结合实践,将调解程序规范化,大力践行审前调解程序,并形成规范的格式笔录。通过规范化的调解程序,10余年来审前调解结案的占结案的70%,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权威和效率。
调解不仅需要机制上的促进,还要在个案调解中讲究方法艺术,我们总结了“三步九法”:第一步,确定好调解方向,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当事人思想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解方向。第二步,掌握好调解时机,做到:立案后初调,送达后小调,开庭中大调,宣判前慎调;第三步,运用好调解方法,我们总结了“调解九法”: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结合法。如我们在电话通知被告到庭时,一般会初步询问情况,对一些矛盾不大的案件,通过电话做调解工作就能缓解双方冲突,为调解打好基础。再如,对矛盾激烈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建议,让他们冷静一段时间,这是冷处理。此外,对有特殊原因如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的离婚案件,我们运用亲情法、社会法,动员亲朋做工作,邀请妇联等社会团体协同调解。
自2010年开始我们实行案内追踪制度,变“你找我”为“我找你”。我们时刻对案件进行关注,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做出反应。从送达到庭审、从庭审到结案,审理人可以通过电话、面谈及调解时双方的言行对双方当事人的动态进行一些了解,对于对案件有帮助的新情况要及时做出反应,这样才能抓住机遇,帮助案件的解决。去年我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已是第二次起诉,均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分割方面有争议。就在双方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时,我了解到原告母亲因病正在住院,原告还要出差,无人照顾母亲。我将这个情况通知了被告,劝说被告去帮助原告照顾其母。在被告照顾下原告母亲的病情大有起色,原告对被告的态度也有了改观,我及时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一起离婚已成定局的案件以原、被告和好撤诉结案。就是因为及时发现了缓解矛盾的时机,并及时做出措施,才保证了一个家庭破镜重圆。我在工作中发现,案件不是不能调解,而是有时许多好的调解机会在不经意间就溜走了,为了保证抓住案件和谐解决的契机,这就要求我们要勤沟通、多交流,做一个有心人。
由于案件数量多,我们每天要安排3至4个庭,送达6-10次,接待当事人都在20人次左右,为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我们注重在具体做法中摸索经验,做到了“三简便,二即时”:三简便就是指传唤方式简便,开庭准备简便,庭审程序简便;二即时是指案件审结后即时打印法律文书,即时送达。同时,为了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我注重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通过摸索,我带领干警实行“三十二字工作法”:即“一周安排、一日调整,集中外出、提前计划,简易从快、复杂从稳,快慢相容、繁简搭配”。这样安排下来我们不仅能快办案、还能办好案,保证忙中不出错,快而准。我曾在一天八小时内安排了5个调解,全部结案。
厚德载法,培育为民情怀
“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我一直觉得,司法权威不是靠厉声冷眼让人“怕”出来的,而是靠公正廉洁、文明热情的执法服务让人们信任得来的。每年面对1000多位当事人,我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对利益诱惑,不动心、不留情,以清正廉洁的审判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从为当事人切身利益着想的角度出发,长城法庭从2001年开始实行“预约开庭”,变“我安排”为“你安排”。这实际就是一种换位:即把以往由法官为主安排开庭、调解时间和地点改为以当事人为主,由当事人预约。在过去的几年里,长城法庭预约开庭或调解的案件占审理案件的60%,其中有20-30%预约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以外,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涉及需要征求子女意见的案件,为了不耽误孩子上课,我们经常会利用下班时间让当事人把孩子带过来。
婚姻家庭案件对当事人来说,是他们人生中的一次重大变故。对法官而言,一件婚姻案件只是我们工作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而对当事人而言却可能是他们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婚姻家庭挫败,一次诉讼历程,千分之一比一,这个比例意味着我们要付出千倍的认真和努力。当事人来法院诉讼不仅仅是要求离婚、要求赡养那么简单,我们在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更是他们倾诉、梳理情感和困惑的对象,调解过程实际是治疗婚姻家庭疾病的一副良药:我们要用法律知识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要用真诚为他们增添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勇气,要用鼓励点燃他们开始新生活的热情。当想到他们正在纠纷之中痛苦挣扎,不忍心让他们再看到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再听到一句句刺耳无情的话语。所以在对来访的每一位当事人,我在庭下都尽可能地多为他们送上一份真切的关心,在庭上尽可能地为他们多提供解决问题的意见。用热情真诚的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我曾帮助离婚当事人办理低保,带着当事人去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六七次,民政局的同志和的同志都以为是我家亲戚。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永葆对党忠诚,牢记为民宗旨,坚守廉洁底线,以更新更好的业绩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文章出处:秦皇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