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法院:五项措施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05.11.2014 19:58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规范群众接待工作。接待群众时要热情文明,“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送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让群众体会到司法的温情。群众前来咨询问题的,要耐心解答。群众前来立案的,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并告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解释清楚原因。群众前来信访的,及时接待,认真倾听,坚决杜绝避而不见。需要司法救助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救助。
二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要求巡回审判率不低于60%。通过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让“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建立便民网络平台,为群众预约立案、案件查询、投诉举报提供网上全程服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帮助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加大人民陪审力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陪审率不低于50%,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案件,相关业务庭可以邀请具有行业经验的陪审员参加庭审,以发挥其行业优势;对于一般性案件,业务庭在选取陪审员时要把握平衡原则。推行人民观审团制度,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以实现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依托,形成执行工作快速高效反应机制,提高执行效率。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制度,依法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搜查、拘留、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执行效能,提高执行到位率。
五是着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学习培训,实现审判业务技能的深层次、高水平提升,避免业务不精导致的司法不公。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快审”机制,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程序等,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与裁判文书评查,加大对隐性超审限案件的治理力度,提高案件和文书质量,督促法官公正高效司法。进一步健全新型合议庭制度,充分发挥主审法官的业务骨干作用,多办案、办好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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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4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