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法院:三项措施推进执行专项活动

25.09.2014  16:41

省高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来,大城法院重点对金融债权案件、涉及民生案件、3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等进行摸底清查,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执行到位,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集中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振宝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瑞松任副组长。召开执行案件分析会,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分析,制定方案,明确任务,限期执结。

二是强化执行措施。进一步完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执行工作与房管局、工商局、银行系统、土地局、公安局车管所等单位的点对点对接,优化了执行工作外部环境,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建立被执行人“诚信档案”,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信用惩戒功能,加大惩戒、威慑失信被执行人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开通执行服务热线,加强当事人与法院、法官的联系,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三是廉洁文明司法。坚持将执行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的执行行为和不正之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行用语,坚持文明执行、热情服务。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