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前行
河北法制报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
全省各级各部门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各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亮点纷呈,成效显著。本期重点介绍张家口、承德、唐山、保定的主要做法。
张家口市
实现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常态化
张家口市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政府常务会议前考试、授课等形式,组织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健全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机制。2016年年初,张家口市政府专门印发了《2016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年中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检查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分值和考核方法,并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系统。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为强化学习效果,制定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法律知识测试实施方案》,建立了会前法律知识测试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2016年相继组织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等6次常务会学法讲座,并进行了测试。测试分两步进行:一是市政府常务会前利用5-10分钟时间对上次学法内容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并于下次常务会前进行法律知识成绩通报。二是现场提问。市领导随机抽取3-4名参加市政府常务会的人员对上一次常务会会前学法所学内容进行抽查提问,并进行点评。该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及法律知识测试已经形成常态化。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也都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利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组织研讨等多种形式,坚持开展学法活动。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建立了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为首席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项目论证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制定了《关于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实施方案》,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购买程序等方面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进行规范。
唐山市
创新工作机制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2016年,唐山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唐山这个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唐山市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坚决防止矛盾激化。深化“法律九进”,组织开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和“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全市各县(市、区)共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300余个,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能力。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均已明确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共设专兼职工作人员46人,其中11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和听证室,行政复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案装备得到保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过提供格式文本、简化立案手续等各种手段,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实地调查力度,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组织听证。积极引入调解和解机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注重运用调解方式结案,全年全市通过调解和解结案13起,及时高效、妥善解决了行政争议。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工作,经复议申请人同意,公开了2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提高行政应诉水平,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6年全市共发生行政诉讼1137起,未发生违法收集证据、不按期应诉和举证、拒不出庭应诉等问题。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坚持做到不干预、不限制法院立案、办案,始终自觉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积极、主动、认真地对待行政应诉案件,全年共有72个行政机关的相关负责人按照规定出庭应诉,树立了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承德市
建立制约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
承德市以建立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为落脚点,多管齐下,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承德市通过法规授权、依法委托等权力下放措施,推进执法重心向区县下移,依法规范和限定乡镇政府受委托的执法职权,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内推行了综合执法,积极稳妥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两法衔接”机制逐步健全。该市制定出台《承德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全市“两法衔接”工作的具体举措。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完善。承德市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行执法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取证,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在承德市公安局召开了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经验交流观摩会,市公安局就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了现场演示,全市3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了会议。
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57个,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其他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6件,推动了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化管理。
保定市
多措并举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保定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出安排部署。经过一年的努力,保定市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16年年初,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执法部门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依法确定本级行政处罚主体,通过报纸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结合换发新型行政执法证件,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核。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定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执法决定作出前的必经程序,并明确“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目前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均已设立法制机构,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已经成为常态。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在市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制度的基础上,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并根据各部门不同类型行政执法行为的特点和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了市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烟草专卖局5个部门作为试点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达到试点引路、深入推进的效果。
组织执法案卷评查评选活动。采取“统一组织、条条推荐、公开评比”的方法,在各部门、各系统自评选出优秀案卷后,集中评选采取“双随机”方式,即随机抽查案卷,从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荐的人员中随机抽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96个案卷进行严格打分,经过综合评审,最后确定将市环保局和市农业局的2本优秀案卷作为典型示范案卷辑印成册向全市推广。
进一步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在先后制定《“两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6年又制定了《保定市“两法衔接”工作考核办法》,将“两法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应用以及移送案件等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搭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网上行政执法信息发布、有关情况统计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