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投资者法律援助工作站进驻东南大宗
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这对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并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明确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
近年,随着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的日益壮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繁荣”为己任的福建省现货电子交易行业协会,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配合政府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参与者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于近日成立“福建省交易场所客户投诉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交易市场、会员居间、投资者搭起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沟通平台。
工作站是行业首创,其成立受到业内高度关注,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也非常重视,率先与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将其引进交易中心,设立“福建省交易场所客户投诉法律援助工作站驻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分站”,作为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处理投资者投诉案件的重要协助机构。
工作站将派遣专人到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分站办公,为投诉人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援助,并协助他们以合法合规方式理性处理投诉。此外,在必要的情况下,工作站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投诉案件出具法律裁定意见书。
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作为国家“金改区”的一个重点金改项目,以“公信合法”的经营宗旨立足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时刻监督、敦促签约会员自律诚信、合法合规经营,也重视投诉案件的处理。此次引进第三方成立客户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利于保障投资者依法求偿权,有利于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纳入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逐步健全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有利于建设合法合规、稳健有序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