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贪杯司机危险驾驶再领刑

05.09.2015  13:06

近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公交车盗窃案,而这位被告人可以说是法院的“常客”了。

站在被告人席上个子矮小、体型偏瘦的男子是张某,47岁,四川人。张某称,至于第几次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也记不清楚了。

张某自2006年开始被桥西区人民法院共判处过5次有期徒刑,两次劳教。面对记者的采访他依然谈笑风生。

经庭审了解得知,张某是公交车盗窃惯犯,他每次作案基本上都是选择在公交车上。

张某这次扒窃,是在6月5日16时30分许,趁上车人多之际,他右手拿一把塑料扇子作遮挡,用左手从被害人史某左后兜内窃取人民币600元整。在他逃离现场时被抓获,被盗钱财已发还被害人。就像他也不是每次都能得手,盗窃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改善。

记者发现张某一直还穿着曾经服刑时的囚服,自己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张某原本是四川人,后来入赘到了邢台,他辩解说因为自己的个子小,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没办法只好走上了公交车扒窃的道路。

对于这样屡教不改的惯犯,公诉人提出应该从重处罚的量刑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很好,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很难说张某经过此次之后,会不会不再走老路,但还是希望他能够想想自己的亲人尤其是孩子,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