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同行为争客户动起手 被追究刑事责任

23.07.2015  11:41

都说同行是冤家,近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的被害人与被告人竟然是同行,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起刑事案件呢?

照片中的男子就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崔先生,今年的4月29日,被告人王某将崔先生打伤,经过诊断,崔先生脸上双侧鼻骨及右侧上颌骨额突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7月21日上午,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说起当时的情况,王某也是悔不当初。其实两个之所以发生冲突也是为了工作。

原来,被告人王某被捕前是省会某房产中介的员工,而被害人崔先生则是另外一家房产中介的员工,两家中介距离不远,所以自然成了竞争对手,事发当日,两人正是因为争抢客户才起了冲突。

法庭上,王某承认了打人的事实,据王某交代,在事发当日,本来客户联系了自己去看房,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另一中介公司的崔某带着一帮人强行拉走了自己的客户,不仅如此,崔先生等人还对他们公司出言不逊,这才导致了最后的结果。

为此,王某跟崔先生产生了冲突,进而动起了手,在冲突中,年轻力壮的王某更是将崔先生的脸打伤,造成多处骨折。王某一时的冲动,发泄了心中的怒气,却因此而触犯了法律。

目前,案件审理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